论文来自中国学术论文网,如需要发表论文请联系本站客服人员咨询洽谈!谢谢
摘要:合同管理在民营建筑企业中作用重大。从合同签订阶段到合同履行问题,对民营建筑企业合同管理进行阐述,从而确保企业正常运营和长远健康发展。
关键词:民营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对策
民营建筑企业对我国建筑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保证民营建筑业的健康顺利成长是建筑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山东淄博民营建筑企业在全国占据重要地位,被称为建筑之乡,是当地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本文通过分析民营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目的是有针对性地加强民营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民营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
1.合同主体不当,文字不严谨。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这里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虽然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也是合同主体不当;二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同样是合同主体不当。文字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岐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有效的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有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
2.只有从合同而没有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如工程总承包合同等。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工程分承包合同及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没有根据的合同,是“无源之水”。
3.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目前不少工程企业所签订的合同,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实质也是无效合同。另外,我国加入WTO 后,有些合同使用境外文本。由于国情不同、语言文字不同,加上翻译问题,这些合同文本存在不少疑问。对这些疑问不能回避,必须在合同上加以澄清,弄清其含义,或堵塞其漏洞,以免造成损失。
(二)合同履约阶段问题
1.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问题在于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变更两种情况。
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作为承包方的建筑企业,更重要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变更要及时。
2.应当发出的书函(会议纪要)没有发。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工程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可惜这一点经常被施工企业所忽视,结果受到惩罚。《建设建筑合同(示范文本)》把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3. 该追究的错过诉讼时效或应行使的权力没行使。工程领域拖欠工程款的情况相当严重,有些拖欠没有诉诸法律,但当起诉时才发现已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超过了诉讼时效等于放弃债权主张,等于权利人放弃了胜诉权。《合同法》赋于了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但大多数工程公司不会行使。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工程款,工程公司可以行使抗辩权停工,但却没有行使,怕单方面停工要承担违约责任,结果客观上造成了垫资施工,发包方的欠款数额愈来愈大,问题更难解决。
二、民营建筑企业合同管理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1.选好人员,建立岗位责任制。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2.组织好合同人员的学习。可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或脱产学习。在职学习的方式多种多样:布置学习任务,定期检查;进行短期培训;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分析总结;听专家讲座,参加法律专业或经济管理专业的考试。同时必须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以上努力,使其在岗位成才。企业也可以选派人员到高等学校脱产学习深造。每个企业都应培养出类拔萃的合同管理人员,所以应选择热爱公司、工作出色、有发展前途的业务骨干到有关院校深造。企业要舍得花钱进行智力投资。
(二)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
1.建立组织网络、制度网络。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包括专职机构和兼职机构),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一般地说,大中型的建筑企业,总部应当设合同管理专职部门,分公司设合同管理专职或兼职部门,项目经理部应设合同管理岗位。如果企业设有法律工作部门,那么这个部门应当配合合同管理部门,起到法律咨询、合同评审、履约监督和组织仲裁、诉讼的作用。企业要根据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这些环节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企业各层次都应有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总部要建立和健全总的合同管理制度,分公司则根据自身的需要补充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项目经理部也可以作一些必要的补充。
2.参与“重合同、守信用”活动。“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开展起来的,目的是提高合同履约率,维护市场秩序和经济秩序。企业应主动、积极参与“重合同、守信用”活动,营造“重合同、守信用”的氛围。根据活动的标准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把这项活动与企业管理结合起来。标准中最重要一项是: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双方同意解约外,企业签订的合同履约率必须达100%。因为履约要靠企业上下的努力,靠企业管理方方面面的配合,所以,必须同整个企业管理结合起来,其中合同管理首当其冲。100%的履约率,是对合同管理的最高要求,容不得半点马虎,否则,就不达标。这项活动对企业的合同管理,无疑是一个有力的促进和严厉的约束。
民营建筑企业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都存在与我国法律制度不适应的方面。为保护自身的合法经济利益,保证合同的正常执行,民营企业应加强人才建设,完善企业制度,加强企业信息化建设和沟通,从而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和长远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恒毅.企业管理概论[M].北京: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2003.
[2] 席酉民.企业战略管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论文来自中国学术论文网,本网站为您代写经济论文,如有需要请咨询本站客服人员!
